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種概念



 


分類學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沒有誰對誰錯,只有誰的論調能被較多人接受。生物學上有關「物種」的定義較廣為大家熟知的有「形態種概念」、「生物種概念」、「譜系種概念」。



形態種概念:主要是根據生物的外型差異來決定是否為一個種,所謂的外型當然是包過所有巨觀的特徵,包括外表輪廓、內部臟器的形態等等,然而不論是何種生物都存在著所謂的個體差異,當這差異遠遠偏離族群中的平均值時,我們就必須考慮這個個體是一隻畸形的生物還是一個新種,這種「物種」的定義在18-19世紀最為盛行,即使是在現在最新版的國際動物命名規約都有有關模式標本的定義,生物在命名為新種時必須提出模式標本的這項舉動就是基於「形態種概念」,在這種「物種」的定義有其缺失,對嚴重的缺點就是「差異」要到多大才算是二個物種,對於有多型性的種類更是會造成困惑,比如有些鳥類雌雄外型不同、有些昆蟲有季節型、有些魚類幼體與成體顏色不同等等,這些問題造成種的定義不嚴謹及不一致。



生物種概念:是由邁爾(Mayr)提出,它的定義是兩族群的生物在自然狀態下會自主交配並產生有生殖能力的個體,而且與其他族群產生生殖隔離並佔有特定的生態棲位(niche)。但這個定義所遇到的問題不亞於上述的定義,「生物種概念」無法包括無性生殖生物的種定義,對於化石的種也無法涵蓋在他的定義之中,因為我們無法檢測古生物是否會交配,同時在許多植物不同種間甚至是不同屬也能在自然狀況下繁殖成有生殖能力的後代,這是所謂的共配種(syngameon),即使是在動物,如狼及郊狼形態與習性各異但仍能交配,這些問題造成種的定義不完全及不合邏輯。



譜系種概念:「種」定義與生物的演化歷史扯上關係首先是由辛普生(Simpson)所提出,懷利(Wiley)之後將之修正並大力推廣。其定義是:「祖先與其後裔所組成的種系,有其獨特性,擁有共同的演化歷史與趨勢,而能與其他種系有所區別」;也就是說這種「種概念」是一群背負著相同的演化命運的種系,這種種概念被稱之為「演化種概念」;其後支序學派(cladist)興起強調利用生物的特徵來建構譜系(phylogeny),克拉克夫特(Cracraft)提出「譜系種概念」最具代表性其定義為:「譜系物種是無法再加分割的生物群集(cluster),各基本群集有其自身的「祖裔傳衍模式」(parental pattern of ancestry and descent),可與其他群集分辨開來。」相較於「演化種概念」克拉克夫特的定義似乎更嚴謹,他強調群集的不可分割,也就是只要物種有分化就可算是一種不管有沒有生殖上的隔離,因為支序學派認為唯有如此才能精準的描述演化的結果。



這三個概念各有其優缺點,沒有一種能符合所有生物「種」的定義,所謂為何?讀者如果相信達爾文的演化論,那麼必然可以得到一個推論,在自然界中的生物是處在一個動態的階段,那我們如何定義一個不確定的「種」,或者是說「種」是不是真的存在於自然界中,那麼「種」的定義與研究可視為是一種生物學上的形而上學(metaphysic)。或者我們可把「種」的定義視為一種工具,要做不同的事就用不同的工具,研究演化機制的演化學家用演化種概念,研究遺傳現象的遺傳學家不妨用生物種概念或演化種概念,以收藏把玩為重的貝殼收藏家最好用形態種概念。


另外種階層以下的亞種定義是:種內佔據不同地理分佈區或 宿主、互不重疊、生殖隔離不完善並具有一定形態差異的生物類群。說到這裡大家應該已經暈頭轉向了,而事實是大多數亞種的命名(其他動物不得而知至少軟體動物是這樣),根本沒有去考慮這個亞種是不是不同地理分佈區或 宿主、互不重疊、生殖隔離不完善的「同一種」,對於賣貝殼的亞種名稱讓他的商品多樣化,最好還有forma,對收集貝殼的藏家也能增加其藏品的多樣化,各得其利。但是請不要動不動就跟我說這是某某亞種,這會讓我感到厭煩!連「種」都已經是一個形上學的問題了,你都已經說不清楚了,還來跟我說亞種,這只會讓我閉上嘴,免得引來更多的問題。


總而言之,收藏貝殼、喜歡貝殼、進而了解貝殼,是一種非常好的嗜好,但是收藏和研究是要分家的,收藏好玩就好,要研究那起碼要入門,要懂得一些術語,要做得有模有樣,要不然只能算是一個玩家,是玩家就不要講學術,要不然半吊子令人難過,玩家有玩家的語言,專家有專家的語言,介在中間的語言沒人聽得懂,說給剛入門的玩家聽,雖然會得到崇拜的眼神但是他聽不懂,說給專家聽,專家根本不想說話,這樣多無趣ㄚ,還是專心玩貝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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